南庄普羅旺斯鄉村民宿(訂房資訊)

苗栗南庄普羅旺斯鄉村民宿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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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房需知

•匯款資訊 

•匯款銀行: 頭份郵局

•銀行代碼: 700

•銀行帳號 :0291290-0704481

•匯款戶名: 鄭佳佳

 

※請先來電查詢空房。

※預訂房間,請於訂房之日起三天內,將訂金匯入指定帳戶(訂金為首日房價百分之三十),否則恕無法保留。

※匯款後請來電告知,以便為您查詢款項是否入帳成功。

住宿叮嚀


1.為維護住宿環境,房間室內請勿吸煙,請勿攜帶寵物,不便之處請見諒。


2.預付訂金後若當天住宿晚間 7 時前未進住又未告知,以放棄論,訂金恕不退還。


3.房價請依網站房間人數訂房,加床服務費每人酌收$800元。


4.若需加床服務請於訂房時提前告知,恕不接受臨時加床。


5.轉帳匯款煩請於電話洽詢訂房之三日內匯入住房。


6.請於轉帳匯款後來電告知訂房者姓名、聯絡電話、住房人數、住房日期,待收到您的資料後對帳無誤即完成訂房手續。


7.若非特殊之狀況,請儘量不要變更日期及調整已敲定之房間,免於影響經營者及他人之權益。


8.請仔細規劃行程,確定住宿意願後,來電洽詢是否有您所需求的房間。


9.週日晚上~週四為平日房價,週五~週六、連續假日、國定假日為假日房價、過年期間為定價房價。


10訂房專線:0911-811835洽佳佳,訂房時間:9:00-21:00(請於訂房時間來電洽詢)



取消訂房&延期
【取消訂房】:

旅客因故須取消訂房時,以下列「觀光局規定」辦理:

◎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十四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百。

◎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十至十三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七十。

◎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七至九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五十。

◎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四至六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四十。

◎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二至三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三十。

◎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一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二十。

◎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怠於通知者,乙方得不退還甲方已付全部定金。